2007年06月17日
〈我們為甚麼自討沒趣?〉
於這個重實利,講效益的時代辦文化刊物,簡直是跟自己過不去。
好端端的有馬不跑,有舞不跳,偏偏不識時務的往方塊堆裡瞎搞,難怪要笑掉不少人的牙。最可憐的莫過於要陶自己的錢包,東拼西湊才勉強籌得付梓的費用。這不是自討苦吃,活該的嗎?社會上倘多一些像我們這樣的書呆子,恐怕早已沉淪了。
千百個教人放棄的理由可順手拈來,找半個堅持下去的卻要搜盡枯腸。大抵沒我們這樣笨,也做不出這等傻事。只怪那些吃人的禮教,深深紮根於我們不太精明的腦袋。甚麼「謀道不謀食」、「知其不可而為」的屁話。「說穿了,無非是為了安慰那些潦倒得快要討飯的蠢才。」謝謝!我們早習慣於恥笑聲中,享受沉默。
有一段相當長的日子,各為糊口,都把文社之事擱下。《溯蘭》自如風中之燭,恍兮惚兮……如今有幸重見天日,箇中艱辛,實在遠比能夠憶起的多。往後的路,如果有的話,相信也是趑趄難行。要不是為踐那微不足道的理想,要不是為圓那不值一哂的夢,這份吃力不討好的苦差,有誰希罕?
算是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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